澳大利亚进口

2003年,澳大利亚全年GDP总量5307亿美元,实际增长率为3.5%,全年贸易货物和服务贸易逆差257亿美元,占GDP的比重为4.8%,货物和服务贸易出口总量为897亿美元,占GDP的16.9%。其中货物贸易出口796.7亿美元,进口960亿美元,货物贸易逆差163亿美元。澳与世界上130多个国家和地区都有贸易关系。主要贸易伙伴有日本、美国、中国大陆、韩国、英国、新西兰、新加坡、中国台湾省、德国和马来西亚等。其中从中国进口的主要是纺织品、鞋类、体育用品、礼品、电品等。

澳大利亚进口规定

进口证及限制:大多数货品都可自由进口。

进口税率:进口税按货品在装运港的船上交货价征收。(海外运费及保险费用均不列入进口税计算范围内)。一般进口关税率是5%。装及鞋履产品是24%至34%。

税项:根据

澳大利亚销售税法例,销售税按海关课税值征收,税金相当于海关课税值xnbsp; 进口税率x20%销售税。用以计算销售税额的货品价值是货品的买价加有关的进口关税。进口税率一般是0%至32%。大多数货品的进口税率是22%,家庭用品是12%,奢侈品是32%。大部分食品、药物、外科用品、服装、书籍及期刊均获豁免销售税。

文件:提单或空运提单、发票及其他装运单据(装箱单、保险文件等)。

标签 :规定货品须以英文标明原产地及成份。食品、化妆品、服装、建筑材料及若干类电气设备受新订立的标签规例管限。产品标签必须印有产品名称、制造日期、制造商名称及保质期,供消费者参考。大多数货品均须永久附贴护理标签,提供指定的资料及产品保养方法。查询标签事宜,可联络澳大利亚标准组织,

地址:Standard Australia,1 The Crescent,Homebush,NSW2140,Australia;电话:(61) (2) 82066010;传真:(61) (2) 820660200

网址:http://www.standards.org.au

须注意事项 :用木制容器装运的货品必须附有熏蒸证明书,证明符合检疫规定。澳大利亚禁止供三岁以下儿童享用的玩具含有邻苯二甲酸盐物质。澳大利亚订有规例,禁止生产、进口及销售含有致癌物质卤氮化合物的服装及消费品。

海关:澳大利亚海关地址:Australian Customs Service, Customs House,5 ConstitutionAvenue,Canberra City,ACT 2600,Australia;电话:(61) (2) 62756666;传真:(61) (2) 62756796;网址:http://www.customs.gov.a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