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治

 

 

 

 

 

兩院制的民主政治

澳大利亞是英聯邦成員國之一,政治機構和習慣沿襲西方的民主傳統,實行兩院制的議會制 度。參議院有76席,每一州12席及兩個領地各2席,每隔三年通過公民投票選舉一半的議員,議員任期六年。眾議院則有148席,按照各州比率通過公民投票選舉產生,議員任期三年,每一州的代表至少5名以上。在眾議院中占多數的黨或多黨聯盟將組成政府,提供總理和各部部長人選。政府部長必須是議員。

三級管理的政府

目前澳州聯邦分為六個州及兩個領地, 國家分聯邦、州(領地)、地方政府三級管理。澳大利亞議會(立法機構)和政府負責處理涉及全國利益的所有事務。六個州政府和州立法機構補充聯邦政府的活動(北部地方和澳大利亞首都直轄區同各州的情況類似,在很大程度上實行自治)。在城、鎮、市和郡一級共約有900個地方政府機構。關於澳大利亞聯邦議會的權力在成文憲法中已有明確規定。該憲法自1901年1月1日各殖民地結成澳大利亞聯邦之日起生效。憲法的修改必須通過公民投票。投票時除了需要全國多數人贊成外,在六個州中還必須至少有四個州的多數投票者贊成,方能修憲。女王伊莉莎白二世是澳大利亞正式的女王,聯邦總督和六個州的總督是女王的代表。

各地方政府的權力和職責不盡相同。一般說來,它們負責城鎮規劃;管理公園、娛樂場所、游泳池、公共圖書館和社區中心;公路、街道和橋樑的建築與維修;供水、污水和排水系統;公共健康與衛生;建築監督,度量衡和其他規章。

內閣是政府制定政策的主要機構,它由總理主持,部長中約有一半是內閣成員。內閣會議不拘形式,秘密舉行。內閣的決定通過行政委員會批准後便具有法律效力。行政委員會是由總督主持的一個程式性的組織機構。雖然所有部長都是行政委員會成員,但通常只有兩、三個部長出席會議。


政黨派別

進入澳大利亞議會的主要有四大政黨,它們是:澳大利亞工黨、澳大利亞民主黨、澳大利亞自由黨和國家黨。各黨的組織機構相似。它們都是全國性的政黨,沒有聯邦執行機構,召開全國範圍的大會,在各州有分部或分支機搆。各黨都主張實行法治,支持維護議會民主和個人自由(包括言論、宗教和結社自由)。最近幾年, 反亞反土著的單一國家黨異軍突起, 吸引了一部分對主流政黨不滿的選民, 但遭到了更多有識之士的堅決反對.

司法執法

憲法規定,澳大利亞的司法權屬於澳大利亞高等法院和澳大利亞議會建立的其他法院。議會建立了澳大利亞聯邦法院和澳大利亞家庭法院,負責處理聯邦法專門規定的一些領域中的案件。此外,州法院在某些領域被授予聯邦司法權。所有州、首都直轄區和北部地方都有自己的法院系統。

澳大利亞執法職責由聯邦、州和北部地方的員警共同履行。各地員警獨立地維護本州或本地區的法律。但是他們之間和各政府之間也進行許多正式和非正式的合作c澳大利亞聯邦員警署和國家滅罪局是聯邦政府的主要執法機構.

今日的澳洲在"自由,民主,公正,寬容"的原則下,提倡多元文化政策,鼓勵各民族社區的繁榮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