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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商業移民
澳大利亞商業移民簽證分為境內和境外兩種, 但兩者的要求都是相同的。 它主要包括:
1. 企業家移民(subclass 127. 840)
這類移民簽證適用于企業的所有人(至少佔有10%以上的股份),至少經營管理一個或一個以上合格企業在澳大利亞或海外任何國家或地區。
這種簽證要求:
1) 申請人至少對擁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的企業二年以上的管理經驗;
2) 企業具有成功運行的記錄;
3) 申請人在過去四年中的任何二年中在企業中擁有:
A. 每年不少於200,000澳幣;或
B. 如果該被管理的企業是上市公司,申請人或申請人與其配偶擁有不少於10%的股份。
4) 申請人直接參與這些企業運轉的經營管理。
如果申請人要在澳大利亞境內提交申請的話,須持有一個合格的簽證,其他條件的要求和以上的相同。
假如申請人希望在除雪梨,布里斯班,佩斯,紐卡素和臥龍崗以外的邊遠地區建立自己的企業,申請人可以獲得15分得額外加分。(目前移民法規定的邊遠地區除以上地區以外的地區,如墨爾本,阿德雷得,坎培拉,達爾文和候巴特地區)。
2. 企業高級管理人員移民(subclass 128. 841)
該簽證適用於大企業或跨國企業的前三位高級管理人員, 其具體要求為:
1) 該企業必須為私營企業, 且過去四年中的任何兩年的每年營業額在五千萬澳幣以上;
2) 申請人在該企業至少有二年以上的管理經驗;
3) 申請人直接參與該企業運行,發展計畫的制定和日常的管理;
如果申請人希望到企業家移民所述的邊遠地區建立自己的生意,對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所管理的企業年營業額降為一千萬澳幣。
同時可取得額外15分的加分。
3. 投資移民( subclass 131. 844)
這類移民適用于資金比較雄厚的,又有一定的投資或企業經營管理的經驗的成功企業管理人士。 同樣,這種簽證既可在澳大利亞境內申請,也可在海外申請。
它的法律要求為:
1) 申請人具有成功的投資或企業管理經驗;
2) 申請人至少有三年以上的直接投資或管理企業的經驗;
3) 申請人至少具有一百萬澳幣的個人資產或者至少10%以上的企業股份;
4) 投資到澳大利亞政府的債券至少75萬澳幣。 該項投資到政府債券的資金三年到期後連本帶息一起歸還。
4. 創業移民(subclass 845)
該移民簽證適用于持有臨時簽證的申請人,在澳大利亞合法居住至少九個月以上,其擁有一個和一個以上的企業在澳大利亞經營運轉,
在該企業運轉十八月時, 申請人可以申請此類移居簽證。 其具體要求如下:
1) 申請人必須持有有效的簽證;
2) 直接管理一個或一個以上在澳大利亞運轉的企業有十八個月以上;
3) 申請人或申請人與其配偶在過去的十二個月內擁有250,000澳幣;
4) 在過去十二月內投入到在澳洲運轉的企業中至少是100,000澳幣, (如申請(subclass 846) 要求為75,000澳幣);
5) 申請人經營管理的企業須雇傭三個以上全職工作的澳大利亞永久居民和公民或相當於三個全職工作的兼職工人。並且該企業每年的營業額達到200,000澳幣以上,如為出口企業,每年的出口額為100,000澳幣以上。
創業移民僅適用于澳大利亞境內申請。如申請人將企業建立在雪梨,布里斯班以外的城市或地區,可獲得15分得加分(subclass
846) , 但846類簽證要求該企業運轉時間至少是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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